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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审批”应推而广之 钟斌明 2024年10月14日

如今,“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开评标”已成为我市的工作常态。今年1至7月,全市政务服务事项PC端(微信)、手机App、智能终端方式办理的业务分别超81万件、26万件、7万件,三种方式叠加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94.74%。

“不见面审批”办理,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引入现代物流服务,通过网络办理审批事项,实现申请人和审批人不见面即可办结的审批模式。

“不见面审批”办理,好处多多,首先提高了办事效率,将线下“跑腿”变成了线上“流转”。办理者远在千里之外,也可以足不出户就办理相关事项,避免奔波之苦并减轻负担。其次,降低了廉政风险,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水平。再者,“不见面审批”有助于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因此,“不见面审批”应该推而广之。

当然,任何新事物的出现和发展都会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见面审批”作为新兴事物,具有高效便捷的优势,但是在使用和审批的具体操作中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建言献策,助力“不见面审批”更好地改进和完善。比如要站在老百姓和企业的立场换位思考,依据“不见面审批”的各种办理情形,细化场景、设计问题、提供清单,将申办事项转化为老百姓容易理解的问题,推动复杂的申报流程走向简化,借助系统的计算和匹配,让办事就像点菜一样方便,实现“不见面审批”办理的智能化、精细化、个性化。

“不见面审批”推而广之,除了需要公众的支持外,还需要有关部门思想观念上的转变,以及科学技术方面的支撑,让“不见面审批”更好地服务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