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在藤县县委政法委牵头下,藤县检察院、藤县法院和藤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
“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检察机关不仅为我和我的孙女小敏申请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还帮助小敏解决了上户口的问题,非常感谢藤县检察院对我们一家的关怀和帮助。”在座谈交流环节,被救助对象孙某说道,并送上锦旗以表感谢。
小敏今年11岁,她的父亲李某因一起故意伤害案死亡,其母亲在其出生不久便离家出走,一直没有尽抚养义务。案发前,李某在广东务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案件的发生,让孙某和小敏心灵受创,小敏也失去了父亲的监护和抚养,家庭陷入了困境。藤县检察院在了解小敏一家的情况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了解到小敏因为家庭原因迟迟没有办理户籍登记时,考虑到小敏以后读书、生活的问题,藤县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帮助解决小敏户籍登记的问题,2023年6月,小敏顺利办理了户籍登记。
活动中,藤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洁华向参加活动的被救助对象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相关救助措施及近年来藤县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成效,同时叮嘱被救助对象要珍惜领取到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合理安排,合理利用,解决好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鼓励他们要自立自强,自力更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生活,创造美好未来。
本次活动共为8名被救助对象发放19.79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彰显了藤县政法机关对弱势群体的民生关怀,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梁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