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会期2天半,具体日期如有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梧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4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梧州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草案)》的议案;选举;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