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5-0005





2024年03月21日

清 坟 公 告

因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梧州再生园区基础设施(扩园二期)建设项目-横一路、横二路及其附属工程、梧州再生园区基础设施(扩园二期)建设项目-横三路及其附属工程、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至苍海新区进城大道及周边场平工程(含1座给水加压泵站)、鑫峰年产50万吨再生铝合金高端智能化产业项目、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置业十一路及二期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需要,凡位于上述项目区域红线范围内的坟山必须于2024年4月4日前清理。现就清理坟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坟范围

需要清理山坟的具体区域:龙圩区龙圩镇大恩村(橡塘、对面山、及塘傍、峡塘傍等区域)、龙圩区龙圩镇古凤村(太公山、碑面傍、野鬼笃、榃根笃、毛冲、利新、榃夫、深塘、上村傍、大塘底、榃榄、马兰水库、榃垌等区域)、龙圩区龙圩镇中村(中村林场、底高岭、高岭、罗罗岭等区域)。

二、清坟时间

坟主需在2024年4月4日前将上述范围的坟山自行清理。

三、清坟工作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清坟工作办公地点: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大恩村民委员会、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古凤村民委员会、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中村村民委员会。

(二)联系电话:0774-2663178(大恩村民委员会);0774-2666619(古凤村民委员会);13517842638(中村村民委员会)。

四、清坟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发出之日,上述区域范围的坟主需主动与所属区域村民委员会联系,进行现场核定并登记备案;清理坟山完毕后到所属区域村民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办理清坟补偿手续。

(二)逾期不自行清理又不进行登记备案的坟山一律视为无主坟,我办将依法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坟主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征地搬迁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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