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5-0005





2024年04月24日

将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在前端

龙圩区法院大坡法庭持续推进“治愈式”家事审判方式

(黄彬彬)

龙圩区法院大坡法庭法官和社工为家事案件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今年以来,龙圩区法院大坡法庭推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聚焦家事审理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以情理法融合实现家事纠纷多元共治,努力实现青少年健康成长、家庭和谐稳定、基层社会治理“多赢”效应。

3月6日,龙圩区法院大坡法庭庭长张家宇与梧州市凤凰之翼社工中心社工,为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和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黄某与黄某元因感情不和闹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经大坡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女儿和儿子跟随黄某元生活。法庭当即向双方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双方落实好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在法官与社工的耐心陪伴下,孩子感受到了尊重与善意,逐渐打开心扉。交谈中,法官了解到孩子的家庭现状、家庭成员之间的相处情况以及孩子的真实意愿。由于黄某元忙于生计,孩子平时主要由姐姐照顾,法官和社工针对单亲家庭在教育子女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境,围绕子女教育困惑、构建良好亲子关系、正面管教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引导当事人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我会按照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法官的建议,关心关爱孩子的成长。”面对法官的关心,黄某元表示。

大坡法庭打造家事审判特色人民法庭,以“家庭”为圆心,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家事案件困境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个案帮扶、专业维权、心理疏导等多元服务,将家庭教育指导贯穿审判全流程,持续推进“治愈式”家事审判方式,将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在前端、化解在基层。2023年,大坡法庭受理婚姻家事类案件111件,调撤率达77.48%,向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当事人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共49份,有效促进婚姻和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黄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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