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 舒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有超过50座城市推出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近日,深圳、上海两座一线城市也宣布采取措施推进“以旧换新”,让住房“以旧换新”的关注度再度攀升。住房“以旧换新”有助于商品住房流通,提升交易便利度,缩短换房周期,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值得推广。
目前,很多居民有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的意愿。但最大的阻碍在于现有住房不好出售,交易周期长、手续繁琐。针对“以旧换新”便利优惠政策的推出,可减轻购房者的后顾之忧,加快交易速度。
在“以旧换新”过程中,很多城市推出的是帮助买卖的模式。以广东深圳市为例,通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与计划出售二手商品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居民签署协议,开展“卖旧+买新”的换房联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换房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中介机构优先推动换房人旧房交易,缩短交易周期。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旧房售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换房人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旧房未售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换房人按约定解除协议并无条件退款,换房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截至5月10日,已有3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3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深圳“以旧换新”的“换馨家”活动。上海的情况类似,购房居民先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购买新房的意向,再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推动其旧房交易,旧房成功出售后按约定完成新房交易。
怎样能使“以旧换新”更便利顺畅?目前有些城市已经在实施的“带押过户”政策值得进一步推广。所谓“带押过户”是指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须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有效衔接。如果“带押过户”能实现,二手住房“以旧换新”会更加顺畅,成本将更低,更受买卖双方欢迎。
对于政府而言,应确保针对“以旧换新”的契税减免、中介费减免、开发商折扣优惠和“免责退定”等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切实落地。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应在“以旧换新”活动中推出优质的房源,不能把“以旧换新”当作去尾货的机会,应拿出诚意,推出真正能够改善居住条件的好房子。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