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5-0005





2024年05月24日

节约用水利国利民

蔡欢明

当前,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时有显现。笔者认为,《条例》的实施,不仅为节水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更是回应社会期盼的重要举措。

首先,加大新法宣传力度。水务等行政职能部门要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组织网络答题、组织志愿者走进企业、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新法宣传活动,提升市民对《条例》知晓率、认同感和执行力。

其次,加强“取供用排”管理。各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节水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倡导节约用水与依法治理浪费水资源行为并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禁止新建并限期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水产业项目。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政策刚性约束。

第三,加强日常生活节水意识。市民要从日常生活中做起,尽量缩短用水时间,随手关紧水龙头,避免漏水;用盆盛水洗手、洗脸、洗菜,避免空流水;修复漏水设施,减少洗车频率;节约清洗用水,用洗衣机洗衣服时,衣服集中洗涤,减少洗涤次数,少量衣服用手洗;外出携带水杯,按需取用;饮用瓶装水应喝完再丢弃,提倡“空瓶”行动。

最后,加强政府引导监督。节约用水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单靠政府行为,没有市场推动,节水必然动力不足;单靠市场推动,没有政府引导,节水也必然难见成效。抓好节水必须强化保障监督和广大用水者的积极自觉行动相结合。这样,才能促进我市节水成效跃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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