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翔宇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为新时代新征程上的统计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和法治保障。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坚持“学宣用”相结合,全面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实施,切实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学习贯彻到位
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把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一是加强全面学习,把新修改《统计法》纳入队里干部各类教育培训和党支部集中学习必学内容,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交流研讨学、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把握主要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升调查工作水平;二是培训必先普法,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基层业务人员和辅调员等一线统计调查人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的基本规定和要求,做到应知应会,切实增强基层一线统计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担当。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全面强化崇法唯实的思想认识,推动普法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一是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充分利用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契机,嵌入式开展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重点宣讲配合统计工作的法定义务以及统计资料更加严格保密等新规定新要求,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二是营造依法统计氛围,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集中宣传月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用好公众号、电子显示屏、业务工作群等媒介,开展法治进党校、校园、企业和社区等普法宣讲活动,推动实现新修改《统计法》与社会公众零距离接触,营造公众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学用结合,提升统计监督水平
持续加大统计监督力度,在协调高效上下功夫,有力发挥监督职能。一是严格实施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制度规范,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扎实开展居民收支、劳动力、居民消费价格等民生调查,强化数据质量责任意识,加强数据报送的前、中、后质量审核,统筹推进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工作同统计调查各专业核查工作有效衔接,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数据源头可溯、审核可控、质量可靠;二是加大统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汇聚监督合力,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持续提升执法覆盖面,积极参与上级执法检查工作,选派业务骨干进行执法检查,执法形式持续拓展。
新修改《统计法》的出台和实施是中国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的关键一步。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严格执行统计法,坚定不移防止统计造假,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切实保障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