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5-0005





2024年11月26日

关于没收无主矿产品的公告

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扶典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富娘冲”(地名)处堆放有一堆来源不明的矿石,经测量计算,该堆矿石数量为60873.234吨。2024年8月8日,我局对该堆矿石在梧州日报进行公告,但至今无人认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无主矿产品予以没收处理。上述矿产品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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