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苍梧县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8起案件的困难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35万余元,以实际行动传递法治温暖,为困难群众送去“及时雨”。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法院工作人员,司法救助金极大缓解了我们生活上的压力,我会用这笔钱照顾好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在发放仪式上,申请人滕某在领到司法救助金后感激地说。
滕某的丈夫董某是一名挖掘机操作员,2022年5月,董某操作挖掘机时不幸翻车,当场确认死亡。事故发生后,经开庭审理,苍梧县法院作出判决,认为雇主李某因疏于管理,风险判断缺失,安全监管不到位,负主要责任。然而,李某在赔付8万元后便无力偿还剩余赔偿款。案件无奈进入执行程序,经法院查控,李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苍梧县法院组织执行干警上门走访,了解到董某家中尚有年迈的父母以及刚年满一岁的儿子,生活重担一下子压到了其妻子滕某一人身上。在审查董某家属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执行法官积极告知滕某相关政策并协助提交申请材料,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申请到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
据统计,近三年来,苍梧县法院共向2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85万余元。 (谭雨茜 张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