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梧州市统计局党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次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梧州市统计部门将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切实提升全市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加快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提供有力信息支撑。
全面抓牢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1996年和2009年两次修改以来,有力促进了统计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深入贯彻执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必须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一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习宣传,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二要突出抓好政府统计机构人员的学习宣传,准确学习掌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各项要求,确保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三要着力抓好部门统计人员的学习宣传,全面提高防治统计造假意识,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四要全面抓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引导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五要积极抓好社会大众的普法宣传,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编歌曲、小品、诗歌、漫画以及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创新开展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敬畏统计法、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全面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
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为构筑全市防治统计造假坚实堡垒,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根基。一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本地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督促深入学、常态学,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二要持续推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推动依法统计深入人心;三要持之以恒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力,净化并巩固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四要纳入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各类培训及会议学习内容,分层级、分领域、分专题一同谋划、一同落实,真正做到“逢训必讲”“逢会必学”。
全面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统计数据是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必须加大对统计数据的核查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一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基石,扎实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巩固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成果,做到数出有据、质量可靠;二要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对统计调查对象上报的数据实行“随报随验”,发现异常即时查询核实,必要时实地重点核查;三要科学规范开展数据质量评估,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和相关指标之间的匹配性、关联性和协调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四要加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力度,实现县(市、区)、园区全覆盖,逐步提高抽查企业(项目)的数量比例;五要创新变革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结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严格落实统计机构数据生产流程规范各项要求。
全市统计部门将牢牢把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的重大契机,持续深入开展统计优质服务活动,着力深化统计改革创新,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效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梧州篇章贡献优质的统计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