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住建厅制定出台了《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加装电梯实施程序进行了优化,新增惠民措施(详见2月19日本报6版《解决困难群体“上下楼”难题》)。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让居民告别“爬楼时代”,在“一键直达”中感受到幸福生活。一部部电梯不仅方便了居民出行,也“载”起了居民满满的幸福感。如今,《实施方案》对加装电梯实施程序进行了优化,对加装电梯质量安全提出了新要求,新增惠民措施。对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要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好《实施方案》,使这一利民惠民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运用电子屏、印发资料等多种方式,并深入社区、小区,加大《实施方案》中利民惠民政策的宣传,使《实施方案》家喻户晓。
认真落实好《实施方案》。一是不折不扣尽快贯彻实施《实施方案》,使这项惠民政策及时利民惠民;二是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电梯建设单位在前期安全性评估方面要多下功夫,高度重视楼栋的安全问题,确保加装电梯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确保加装电梯工程安全规范;三是做好加装电梯资金的筹措,做到公平合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让居民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四是做好加装电梯的保养维护,预留一定资金作为保养维护费用,确保加装电梯长效运行,使这项惠民工程既“装得上”更“用得好”,彻底解决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上下楼”的难题。
畅通监督渠道。相关部门要向居民公布监督、投诉方式和渠道,鼓励居民对加装电梯的质量、保养维护、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欢迎有疑问的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相关部门接报后,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给居民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