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5-0005





2025年02月26日

还市民安静生活环境

蔡欢明

近日,万秀区富民二路东山冲小区的居民反映,位于小区附近的福润家超惠生鲜超市持续利用扩音喇叭进行宣传,因该区域居民楼密集,在午休时段,超市扩音喇叭的声音清晰传入居民家中,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居民们呼吁相关部门介入管理(详见2月21日本报3版《超市扩音喇叭音量大困扰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对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开展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我市文明、舒适、安静的人居环境。

首先,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不间断巡查、错时执勤、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商户设置的喇叭、音响等进行全方位摸排。加大对各类噪声扰民问题的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治理一处,提升商户文明经营行为。接到市民投诉后,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约谈超市负责人,责令其整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商户做到文明经营,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个别扰民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商户,依法对其行政处理。

其次,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执法检查的同时,通过现场讲解、上门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商户和市民的噪声防治意识。另外,执法人员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商户了解商业噪声污染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从而自觉知法懂法守法。

第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反映点位的巡查、管理,强化整治效果,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利用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噪声污染顽疾,巩固执法检查成果。

第四,搭建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居民通过热线电话等举报渠道反映噪声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提升群众满意度。

--> 2025-02-26 蔡欢明 1 1 梧州日报 content_94202.html 1 还市民安静生活环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