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期全国已有超过20个城市出台公积金优化调整政策。这些政策通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纳入灵活就业人员等举措,旨在减轻居民购房压力,助力实现稳业安居。
多地公积金政策的优化方向主要集中在调整购房首付比例和提高部分群体贷款额度。
湖南省长沙市自去年以来,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持续推出公积金贷款新政。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今年1月,该中心再次出台新政,从2月1日起,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此外,长沙市还通过发放公积金贷款,推进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异地贷款等多种形式,持续支持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租房提取等,满足居民多样化购房需求。
辽宁省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起草了《关于调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借款人办理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
天津市则将政策重点放在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缴存上。2024年底,《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首次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范围。该政策明确,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就业的人员,可自愿缴存和使用公积金。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王芳表示,政策优化调整旨在聚焦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职工“住有所居”。新政实施后,天津全市各类人群均可享受公积金制度的优势,有效减轻住房支出负担,提高住房支付能力。
(据《经济日报》 作者:谢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