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曾一度被看作是“家内私事”,在隐蔽的角落下暗藏着太多的难言之隐与苦痛血泪。近年来,随着我市妇联组织与多部门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讲等工作,我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然而,家庭暴力依然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持续关注与努力,维护“她”权益。
首先,妇联组织要当好广大妇女同胞的“娘家人”。一方面,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特色,通过讲座、社区宣传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同胞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于受害妇女、儿童要做好回访和心理疏导工作,鼓励其走出家暴阴影,重新树立起生活信心;另一方面,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发挥“联”字优势,联动党委政法委、公安、法院、民政和司法行政等多方力量,积极探索多元调解服务模式,构建起多部门多机构联合的反家庭暴力治理系统。
其次,要用好“法治之盾”来迎击家庭暴力的“硬拳头”。家暴并非家庭琐事,而是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必须织密反家暴法治网,为惩治家暴违法犯罪行为构筑起坚实的法律防线,走好法律落实中的“最后一公里”。各地法治部门可通过地方反家庭暴力立法的新探索、新实践,如将实施家庭暴力受到刑事处罚等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升施暴者的违法成本,亦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告诫工作制度,规范告诫处置流程等途径,为受害者提供更精细、更精准的保护。
再次,维护“她”权益,最关键是要促进妇女意识的觉醒。多年来,随着反家暴的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普法宣传的持续开展,对家暴“零容忍”的观念越来越得到广大女性同胞的认同。然而,现实中仍有不少女性受害者深受“夫为妻纲”“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影响而不愿或不敢向外界求助,但只有广大女性受害者自我主体意识的觉醒,不再将“家暴”视为“家丑”,勇于直面问题、寻求援助,才能推动后续反家暴工作的开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