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龙湖·东岸华府业主:
我司开发的龙圩镇龙湖北路1号“龙湖·东岸华府”7A、7B幢已具备办理个人分户不动产权证的条件。请上述业主自登报之日起六十天内携带购房的个人相关资料,到我司客服中心退补面积误差房款和领取办证申请表,并前往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手续。
详情请移步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4-2685866( 龙湖世纪城客服部)。
特此通知
广西梧州嘉华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