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梧州市锐光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1枚,印章编码:4504040020192;遗失发票章1枚,印章编码:4504040020194;遗失财务专用章1枚,印章编码:4504040020193;遗失法人章(刘浚杰)1枚,印章编码:4504040020195。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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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坟及地上物 清理公告
因梧州市万秀区钱鉴片区北部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需要,需对位于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及地上物进行清理,现将坟墓及地上物清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坟墓及地上物清理范围:位于万秀区钱鉴片区北部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城东镇河口村中心村民小组、龙湖镇新民村第十五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
二、清理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8日前为坟墓清理期限。请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坟主于2025年4月8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城东镇河口村委或龙湖镇项目办进行登记,并于2025年4月8日前自行清理完毕。凡逾期不清理的坟墓,将按无主坟处理。
三、联系方式:
城东镇河口村委 叶生 18907748845
龙湖镇项目办 黄生 0774-3823906 黎生 13977499273
特此公告
梧州市万秀区征地搬迁安置回建指挥部
2025年3月18日
公 告
我局侦办的潘某某等人销售假药的诈骗案,依法扣押涉案资金266461元,该案件已由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因上述资金目前无人认领,现予以公告,请涉案的资金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我局刑侦大队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资金,我局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
联系人:何警官、陈警官
联系方式:0774-2682314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
苍梧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8日
公 告
我局在侦办的郭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退还非法获利1500元人民币。上述资金目前无人认领,请涉案的资金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局刑侦大队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资金,我局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
联系人:何警官、吴警官
联系方式:0774-2682314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
苍梧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8日
公 告
我局在侦办的赖某某诈骗案件中,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青岛银行账户(账号:6232120100008091999)依法扣押人民币19800元。上述资金目前无人认领,现予以公告,请涉案的资金所有人(含将被骗资金转入上述涉案银行账户的被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局刑侦大队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资金,我局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
联系人:何警官、吴警官
联系方式:0774-96110、0774-2675010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
苍梧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