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冼振宇 通讯员 李夏宁)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管与烟草部门坚持打防并举,联合整治烟草市场,查办了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案等一批烟草违法案件。
根据相关线索,市场监管与烟草部门执法人员对龙圩区某百货商行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行为进行调查。经过依法调查店内监控录像、销售交易记录等信息后查实,该商行店员廖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在2023年至2024年三次向未成年人李某销售卷烟,执法部门依法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罚款。
此外,执法人员分别对藤县塘步镇某百货店、蒙山县某百货经营部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实,藤县塘步镇某百货店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销售,涉案卷烟货值金额71253.9元;蒙山县某百货经营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了真龙(海韵)等烟草专卖品共38个品种50条,涉案经营总额为10700元。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