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梧州日报》聚焦于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显著进步,当下,爱鸟护鸟确实已蔚然成风,成为社会大众的普遍共识与自觉行动。不过,笔者认为,这份意识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显得较为单一,不够全面。
之所以说它单一,是因为多数人仅仅将目光聚焦在野生动物本身,保护行为也基本局限于不捕捉、不食用野生动物。有人或许会质疑:做到这些还不够吗?笔者认为,确实不够。今年清明节期间,山火时有发生。笔者老家的山林同样未能幸免。村里的长辈,那些阅历丰富的中老年人,面对山火竟持有令人匪夷所思的观点,他们认为“山太荒了,烧了更好些”,还称“反正没人打柴草了”。诚然,他们确实做到了不捕捉、不食用野生动物,却严重忽视了一个关键事实:山林,是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家园,是它们繁衍生息的根基。当山林被烧毁,野生动物便失去了栖息之所、食物来源、生存面临巨大威胁。这种破坏栖息地的行为,同样是对野生动物生存权益的严重侵害。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山林仅仅意味着树木、木材和柴草。这种狭隘的观念导致人们极大地忽略了山林作为野生动物家园这一生态价值:山林既是遮风挡雨、充足的食物资源的住所,又是躲避天敌、繁衍后代的天然庇护所。一旦山林遭受破坏,无数野生动物将因此流离失所,物种多样性也会受到严重冲击,进而引发一系列难以预估的生态灾难。
因此,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公众应该认识到保护山林就是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提高防火意识和对山林生态价值的认知,才能从根本上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