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定水域的产卵基质短缺问题,以及鱼类繁殖期生态需求,我市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锐意创新,推动搭建人工鱼巢,既利于鱼卵孵化,也不会影响正常航运。为巩固改革成果,仍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
一是开展栖息地保护。相关部门应坚持“政府主导+科研支撑+渔民参与”,保护好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修复重建产卵场,落实重要栖息地船舶限速、限航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影响。同时,吸纳渔民转型成为护渔志愿者,通过专业培训使其掌握水域生态知识。
二是强化人工保种攻关和加大放流力度。建设人工保种场,突破规模化的人工繁育技术难题,提升保种场的人工繁育能力;采取增殖放流,补充野外群体,计划在每年放流基础上,增加投放鱼苗尾数。
三是加强资源统筹。相关部门应统筹使用有关生态补偿资金,加强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宣传教育和科普培训;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增加环保投入,促进环保科技发展,保护水环境。此外探索“鱼巢认养”公益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维护。
四是公众教育和建立监督举报机制。要以各种方式开展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对渔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的认知和参与度;鼓励公众对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