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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6日

善意执行纾企困 文明护航助发展

——梧州中院执行局以创新举措推动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桂西 黄彬彬 黄祖刚

本报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桂西 黄彬彬 黄祖刚

“按照和解协议,第一期还款已到账,感谢法院的用心调解。”今年6月,梧州某实业发展公司代表在龙圩区法院难掩喜悦之情。

此前,该公司因广西某铝业公司300万元借款本息逾期未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圩区法院并未简单立案执行,而是启动“执前督促+和解”机制。在查明铝业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暂时陷入困境后,执行干警一方面向铝业公司说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积极搭建对话平台,最终促成双方在执行立案前达成和解。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以下简称“梧州中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刘琴介绍,“执前督促+和解”机制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程序端口的前移,已成为全市法院化解涉企纠纷的“柔性利器”,既能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又能精准帮扶被执行企业,为困境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司法缓冲带”和“信用修复期”。

执行工作是“法之必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面对执行工作的复杂局面,梧州中院执行局创新提出“一引二融三兜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胜诉权益为根本指引;将依法强制执行与灵活善意执行相融合,将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融合;坚决守住不超标的超范围查封底线、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底线、保障基本生存权益底线。在这一理念指引下,2024年,全市法院办理涉企案件6112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2.12亿元,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此前,某砖厂因借款纠纷面临强制执行时,执行法官没有对企业核心生产设备“一扣了之”,而是在深入调研后开出了“活处方”:对关键设备采取“活封活扣”,允许企业在法院监管下继续使用设备生产,以经营所得分期偿还债务。这一举措,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维系了企业“造血功能”。

去年以来,梧州中院精准适用“活封活扣”措施惠及153家企业,及时为356家企业修复信用,调解促成涉企和解1267件,盘活资金7.15亿元;纠正超标的超范围查冻扣、不规范终本等案件55件,清理涉企长期未结案件58件,为市场主体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活封”盘活资产、“执前和解”化解涉企纠纷……梧州中院执行局用实践诠释:执行工作不仅是兑现判决的“最后一公里”,更是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棒”。

日前,梧州中院执行局获评“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并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近年来,该局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引领,通过系列创新举措推动执行质效稳步提升,探索形成的“六必查”“府院联动”机制等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在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调度会上多次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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