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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0日

首次“个转企”可获奖励1.5万元

需符合持续经营两年及以上等条件

记者 冼振宇

本报讯(记者 冼振宇)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自治区有关精神,为进一步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更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自治区将对近两年在广西区域首次“个转企”的经营主体发放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据了解,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了《广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拟对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西区域内的由个体工商户首次转型为公司、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经营主体(简称“个转企”),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即截至今年12月31日经营2年及以上),且按期参加企业年报、无不良信用记录、吸纳7人以上(含本数及经营者)就业的,发放一次性奖励1.5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8月15日至31日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签署承诺书。市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本次政策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可到梧州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个转企”奖励服务专窗进行咨询,抓紧时间在受理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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