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莫树滔为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二)
任命:
张柏信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东健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薛华(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家宇(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温云兰(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汪瑞远(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唐萍萍(女)、叶丹(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婷婷(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吴东健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三)
批准:
覃翔为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钟生辞去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李伟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