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们已经顺利拆机,正在回去途中了。谢谢你们连续二十天的不懈努力,解决了我们在异乡经营出现的困境。”8月19日下午,来自来宾市象州县的覃某在电话中向苍梧县旺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连连道谢。就在当天,这起持续近一个月的跨市经营合同纠纷,经多部门联合调解终获圆满解决。
今年6月29日,覃某与李某计划在旺甫镇某沙场合作开展洗沙业务。初期由李某与沙场洽谈合作细节,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李某将设备运至沙场安装,覃某未直接参与合同磋商。此后,李某因个人原因退出合作,将设备转让给覃某。覃某接手后,通过微信与沙场对接合作事宜,却在合同品控条款上与沙场产生分歧——覃某认为该条款无法实现,要求删除,而沙场则坚持“不达标则不签约”的立场。双方争执不下,矛盾迅速升级。
7月30日,由旺甫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组成联合调解组开展了第一轮调解。调解中,双方在场地租赁费、空转电费、铲车租金及油费等方面争议激烈。调解人员采用“暂时搁置争议法”,优先梳理无异议事项,最终促成双方对设备安装师傅的伙食费、钢材费用达成共识,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
8月19日,第二次调解中,调解人员聚焦核心争议点,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结合事实与法律条文耐心疏导。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法理交融与情理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覃某当场支付沙场实际支出费用,沙场同意其拆运设备离场。这起涉及跨市经营的纠纷,在多部门联动下画上句号,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苍梧县司法局将继续深化与县及镇综治中心、乡镇调解力量的协同联动,以更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支撑,为我县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注入持久动力。 (秦婉莉 农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