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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公告 2025年09月05日

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打击拒执行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凡在梧州市辖区法院已立案执行,但尚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务必主动向执行法院或申请执行人履行全部应尽义务。

二、若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也应当及时到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说明情况,接受、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将依法组织双方协商制定履行方案。

三、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又不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的,法院将依法采取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如被执行人存在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受让或转让财产,或以放弃债权、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恶意处分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恶意减损责任财产,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重要证据等情形,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构成拒执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广大群众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目前,梧州市两级法院正开展“大拉网”执行行动,集中力量攻坚执行案件,本行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在此严正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任何逃避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特此公告

附:各法院线索举报电话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774-2813623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0774-2029755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0774-3823425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0774-3853263

苍梧县人民法院:0774-2689133

岑溪市人民法院:0774-8220015

藤县人民法院:0774-7297003

蒙山县人民法院:0774-6283430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9月5日